捷克-旅游签证 [广州]
个人基本资料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果旧护照上有录过指纹的申根签证页,请提供旧护照的护照首页和录过指纹的申根签证页复印件。不需要提供旧护照原件。
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暂住证明资料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请提供暂住证/居住证,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都可提供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但必须注明【申请人何时开始在哪里居住,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
婚姻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中方单位资料
在职证明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单位资质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资产证明
活期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5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旅行计划资料
行程安排
请告知详细的行程安排,包括:出发时间(年月日),离开时间(年月日),计划游览城市和相关景点。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必须是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国际医疗保险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注意事项
1、5年内录取过指纹的18岁以上申请人可无需再录指纹,可委托代交申请。12岁以下申请人无需录取指纹,可以委托代交申请。(在广州的联合签证中心递交)
2、签证申请递交之后,领馆可能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并熟悉申请资料。
3、签证官有可能要求部分申请人前往捷克驻北京大使馆进行面谈。
4、如有出行计划,请尽早办理。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并拿到护照前,建议不要支付交通、住宿等旅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