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通关广州专业报关行

发布日期 :2023-12-13 13:57 编号:12724119 发布IP:120.230.137.12
供货厂家
广州市冠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报价
500.00元/件
联系人
钟毅炜(先生)经理
手机
15791748580
区域
广州商检报关
地址
黄埔区菊坊路12号103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12724119.htm

广州市冠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拥有一支有能力的关务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有十年以上海关业务工作经历以及良好的沟通渠道。10大行业、15,000多家次企业服务的成功经验并与诸多地区的海关、商检、外贸监管部门、大型进出口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贸易商及个人提供进口快消品(食品、水产品、水果、肉类、化妆品、酒类)物流供应链服务,交付产品合规准入-代理进口-国际运输-国内清关-保税/非保税仓储-运输配送门到门落地服务;并为其上下游服务商提供免费资源对接服务。在中国社会消费升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大背景下,食务供应链为进口更优质更安全的食品保驾护航,是进口食品贸易企业或个人战略上忠诚、可靠、的服务合伙人。

食品进口前请了解以上信息。需进口清关,请联系我!我司为贸易商及个人提供进口快消品(食品、水产品、水果、肉类、化妆品、酒类)物流供应链服务,为进口更优质更安全的货物保驾护航,是进口贸易企业或个人战略上忠诚、可靠、的服务伙伴。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主要包括以下参与主体: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以下简称跨境电商企业):自境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为商品的货权所有人。

  (二)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平台):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为交易双方(消费者和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的经营者。

  (三)境内服务商: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接受跨境电商企业委托为其提供申报、支付、物流、仓储等服务,具有相应运营资质,直接向海关提供有关支付、物流和仓储信息,接受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后续监管,承担相应责任的主体。

  (四)消费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内购买人。

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但对相关部门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和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时除外。

通关管理

  对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商品及适用“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进口政策的商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但对相关部门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和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时除外。

  适用“网购保税进口A”(监管方式代码1239)进口政策的商品,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版)》尾注中的监管要求执行。

  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及其装载容器、包装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检疫,并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必要的监管措施。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直购进口模式下,邮政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人可以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的委托,在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

进口报关手续资料;

1、进出口经营权

2、装箱单;

3、商业合同;

4、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公司新闻
我们的其他产品
相关跨境电子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