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锅炉证年审指南:掌握每4年一次的证书更新要求
工业锅炉是工业生产中重要的能源设备,广州市对锅炉的管理和监督十分重视。锅炉操作工的操作证书需要每4审一次。
根据规定,通过年审的锅炉证将得到以下几个等级的锅炉证:G1(工业锅炉)一级锅炉司炉,G2(电站锅炉)二级锅炉司炉、三级锅炉司炉,G3(锅炉水处理)四级五级锅炉司炉,司炉工、锅炉工。下面就每个等级进行详细介绍。
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II、III级,其工作范围如下:
锅炉司炉证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
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锅炉司炉I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锅炉司炉III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
锅炉司炉I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I、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级锅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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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工业锅炉司炉G1、电站锅炉司炉G2、锅炉水处理G3;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氧舱维护、保养R3;气瓶充装P;电梯修理T; 起重机械指挥Q1、桥门式起重机司机Q2、塔式起重机司机Q2、门座式起重机司机Q2、缆索式起重机司机Q2、流动式起重机司机Q2、升降机司机Q2;叉车司机N1、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